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记者张景勇)自10月1日起施行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的行为作出了规范。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说,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需要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的行为作出必要的规范。为此,条例规定: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治安、消防等管理制度;服从安全管理等。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有违反条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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