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28日电(项仙君刘洪群陈鹏华)昨日(27日),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操场上,数千名未成年服刑人员按所在各监区的队列整齐地就座在各自的小凳子上,希望宣读减刑假释裁定书的法官能读到自己的名字。这是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团广州市委、广州市妇联以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陪审员在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举办的“2007年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大会暨'羊城少年法庭之友'帮教慰问活动”现场,共有284名服刑人员获减刑假释,56人(其中5人假释)在活动结束后就换掉囚服,回家与亲人过国庆节。
“国庆节呆在家里,不想出去。”因故意伤害、抢劫罪被判刑6年,来自罗定市的19岁的沈海波笑着对记者说。他获得第一次减刑就被裁定减刑2年1个月零24天,马上就可办手续出狱了。2002年,读初中二年级的沈海波已是学校的“小霸王”,脾气很爆。沈海波因看一名初三的男同学不顺眼,报复砍伤学生,被公安抓进了看守所,出来后就没回学校读书了。2003年6月9日,15岁的沈海波与同伙(最大的23岁)共8人一起去帮地下“六合彩”收8000元的数。“当时,带了把'巨人'牌的刀,觉得自己很威风!”很爱看香港电影《古惑仔》的他,感觉自己就像郑伊健演的“洪星”头目陈浩然一样,从帮人收数(钱)开始打天下。在收数的过程中,被害人被砍掉了三根手指。案发后,沈海波躲了起来。2003年11月22日被公安抓获,被法院判刑6年。沈海波表示,“我不再惹事,失去自由的日子很难挨。”获得第三次减刑的服刑人员张勇激动地在活动现场表态,“这是我人生中激动的一刻,我实现了入狱之初的改造目标:早日回到亲人和社会的怀抱。”2003年,张勇因抢劫罪被判刑8年。4年多的日子里,他遵纪守法,服从管教,先后3次被评为所的改造积极分子,获得政府两次减刑共计2年5个月,加上此次减刑,他可以回家过国庆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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