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中强调,要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
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林、省政协副主席陈瑞珍、省法院院长刘晓阳、省检察院检察长刘晓出席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主持会议。
强卫强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既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重要保障,也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具有重要的作用。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可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依法管理经济事务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保障特色经济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弘扬法治精神,规范人们行为,促进公平正义,为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夯实牢固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可以树立法治权威,促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协调利益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
强卫指出,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建设新青海的目标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因地制宜,加大力度,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突出工作重点,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坚持不懈地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要着眼于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抓好规范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法治规范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水平;要按照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要求,进一步抓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特别是物权法的学习宣传,引导教育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依法维护权利。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工作措施,实行分类指导,务求取得实效。对领导干部,要推进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质,促进依法决策和依法执政水平的提高;对广大公务员,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法律素质,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对广大青少年,要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多种形式,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私营业主,要开展物权、企业所得税、经营合同、劳动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学习,增强他们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对广大农牧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广大农牧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要创新新工作方法,在继承好经验、好作法的基础上,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不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强卫要求,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党委政府工作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各行各业整体工作之中,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评估考核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工作激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逐步加大普法依法工作保障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加大经费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基层的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各级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设,不断改善物质装备条件,加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队伍的教育培训,为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装备和人才保障。
会议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了一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了下一步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汇报了普法统考、全国法制宣传日及依法治省十周年纪念等相关活动方案。(作者: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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