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最西部的新疆乌恰县库鲁提乡托帕居民点,柯尔克孜族牧民谢尔阿里一家人正在新建的抗震毡房中悠闲地吃着早饭。
在中国新疆地震高发地区生活着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族等多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
2003年2月24日,维吾尔族群众聚居的新疆巴楚县、伽师县发生6.8级强烈地震,3万多户农村民房倒塌,共造成26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3.7亿元。
这场灾难发生后的一周年,国家和新疆开始实施抗震安居工程,决定用5年时间对新疆地震多发、易发地区进行彻底的改造和建设。3年来,新疆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已经建成106万户抗震安居房,近500万各族群众住了进去。今后还要建100多万户的抗震房屋。
“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地震让我们失去亲人和财产了,我们的亲戚和邻居们都陆续住进了抗震房屋。”谢尔阿里说,回想起频繁发生的地震,乌恰县的农牧民痛苦不已,1985年8月23日,一场强烈的地震把乌恰县城夷为平地,还夺走了20多人的生命。
新疆是中国地震高发区,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介绍,20世纪以来,共发生6级以上地震105次,平均每年发生一次6级以上地震。截至2004年,新疆农村达不到抗震要求的民居共有201.3万户,占农村居民总数的80%以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说,在国家和兄弟省区的帮助下,新疆制定了一系列减轻建房农民负担、激发农牧民群众建房热情的优惠政策,并着重对喀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等地的贫困户进行补助。
在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塔孜洪乡12村,大部分农民都在忙着盖新房。62岁的维吾尔族农民斯达克·阿不拉说:“政府补贴2000元钱,鼓励我们建抗震安居房,不仅提高了房屋的抗震能力,还改善了农民的住宿条件。”
新疆城乡抗震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已经建成使用的抗震房屋抗震能力大大增强,完全可以抵御一般地震的侵袭。
2007年7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发生了5.7级地震,当地大量无抗震能力的土坯房倒塌。然而,6000多户在当地政府的扶持下住进了抗震安居房的农牧民却安然无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统计,特克斯县已有35%的农户建起了抗震安居房,在地震中避免了约17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小震致灾”甚至“小震大灾”,是中国农村地震灾害的显著特点,这与农村民居选址不合理、建筑结构不当、材料质量差、整体性能弱、抗震能力低密切相关。
中国国家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就是变“震后救灾”为“灾前防护”,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为了减轻群众的负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培训了10多万名农村工匠,帮助农牧民建新房。政府部门还通过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开展广泛宣传动员等方式,保证示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说,国家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农村实用抗震技术,利用国内外抗震技术成果,帮助更多的农民住上“抗震安居房”,确保在发生6级左右地震时,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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