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31日,沈阳在籍营运的出租车将陆续得到每月135元的燃油补贴,比去年每月燃油补贴费增加35元。 为缓解燃油价格上涨给出租车带来的压力,沈阳去年共计发放两次燃油补贴,每辆出租平均月补贴100元。根据2007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沈阳市计划从本月15日开始,对1.9万余辆出租车发放今年的燃油补贴费。 据介绍,2007年在籍营运的所有客运出租车都是此次补贴的对象。具体补贴方式为出租车经营形式为承包经营的,补贴给承包经营者;挂靠经营、租标经营、个体经营的,补贴给单车经营业户。标准为每辆车每月补贴135元,营运满一年的,按12个月计算,将发补贴1620元;营运不满一年的车辆,按实际营运月份发放补贴金额,营运时间预估到年底。个体经营车辆到交通分局(运管处)领取,在企业接受管理的车辆到所在企业领取。 沈阳市交通局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补贴范围和标准,确保补贴款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严禁以各种借口截留补贴款,坚决杜绝用补贴款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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