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汶上县一经营通迅器材的个体经理陈某为了骗取手机,假造手续从火车站领取了600部手机,然后又假装报案,结果作茧自缚,公安机关识破其伎俩,10月26日,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7年8月,陈某从深圳罗某处订购了手机1700部。双方口头约定:先由陈某付给罗某订金5000元,罗某分三批从深圳将手机发到济宁火车站。每批货到济宁后,陈某将该批手机货款汇给罗某,罗某收到钱后将包裹单传真给陈某,陈某凭包裹单传真件和自己身份证复印件到火车站行李房提货。8月30日,双方按口头约定顺利办理了第一批货物的交接。 2007年9月7日,罗某给陈某发了第二批货,共600部手机。9月9日,货物到达济宁火车站行李房。火车站工作人员通知陈某来提货。陈某想到上次从罗某处进的货中部分手机有质量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便产生了骗出这批货以迫使深圳方来人解决问题的想法。于是陈某手持第一批货的提货单传真件到当地一打字社修改后,造了第二批货的提货单,同时又将自己的名字加盖到他人身份证上,造了一张是别人的身份证号但是他的名字的身份证复印件,造成别人冒用他的身份证去取货的假象。9月10日,陈某雇人到济宁火车站持假手续从行李房提走了600部手机,然后藏在济宁一朋友处。 当深圳方通知陈某货物发走后,陈某声称自己不知道,然后说是别人冒他的名提走了货,自己没有拿到货。深圳方一听很着急,催促其抓紧报案。结果深圳方、火车站行李房一方、陈某都到铁路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询问行李房工作人员得知,工作人员直接通知陈某,不可能再有其他人知道此事,因而便怀疑是陈某所为,经审问,陈某招认了。(记者高园通讯员陈思远李伟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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