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1月1日电(记者齐海山、王晓明)吉林省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逐步建立了农产品环境管理、生产监管、包装标识、市场准入、检测监督、信息披露等全程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吉林省1日举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周活动,省政府副秘书长冯巍介绍,全省共制(修)订各种农业标准1096项,建有部、省、市、县四级质检机构86家,具备承担农业生态环境、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等31大类、913种产品、1626个参数的监测能力。全省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总量达到1766个,认证吉林名牌农产品800个。建设各级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35个、各类优质安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96个。 吉林省农委要求全省9个市(州)所在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农产品包装标识、农产品市场准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披露“六项制度”,努力实现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化和法制化。 据吉林省农委委托相关检测单位8月份对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的生产基地蔬菜农药残留情况抽检显示,全省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显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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