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事件发生已经过去一个月,记者在回访与此事有关的6名学徒时,他们均坦承当初对警方撒了谎。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撒谎?又为什么会集体推翻原先的陈述? 警方调查认定死者系酒后溺水身亡
9月28日是熊国华家族续写家谱香火的日子,也是悲痛的一天。
清晨,熊国华高兴地送走家中惟一的儿子熊淦军回家参加庆祝活动后,不料却在当天傍晚等来了噩耗。
熊淦军在抚州市区赣东大道开了一家美发店,并招聘了一些学徒。当天,他带领6名学徒前往家乡金溪县浒湾镇山下村潭头村小组喝酒。下午3点半左右,熊淦军和学徒喝完酒后返回抚州市区时路过潭头水库,有人提议游泳,“师傅没反对”,学徒万子能率先下水,牧牧最后一个跳入水库,学徒丁小华则没有下水,在岸上观望。
在水库旁边建筑工地上的熊水明说,3点钟左右他离开工地路过水库时,没有看到一个人。当他4点钟左右返回工地就听说水库有人出事了。
“我就看到岸上有人用木棍从水库中接人,两个人上岸后就气喘吁吁。”45岁的黄高科当天下午一直在水库旁边的工地上施工,“后来又听到了人喊‘救命’的声音。”
3时45分,熊淦军的手机给他的舅公拨出第一个求救电话,3时50分拨打了119救援电话。事后证实,拨打电话的是一同前去游泳的理发店学徒。
接到电话,熊淦军的舅公5分钟后就赶到了现场并下水救人。“水库有四五米深,除了水面有点温度,下面很冷,根本不能游泳。”营救无功而返。
随后金溪县消防中队赶到现场。许多水性好的人员下去仍然没有捞到熊淦军。当地派出所开始介入调查。
6名学徒在接受完警方的询问后,晚上集体沉默步行5个小时后到达抚州的理发店。当他们躺在床上睡觉的时候,凌晨3时熊淦军的尸体被当地村民用鱼船打捞上来。
警方调查排除他杀可能,认定熊淦军系自身溺水死亡。
这一年,熊淦军24岁,尚有一个8个月大的儿子。
有人称死者是因救人体力不支溺亡 处于悲痛之中的熊国华听到一个让家人感到些许安慰的消息:熊淦军是为营救自己的两名学徒体力不支溺水而死的。
最先说出熊淦军救人行动的是其中一个学徒路路,他向记者证实,他曾经两次向熊淦军的父母说过这个事情。
44岁的熊国华说,儿子跟随他们到抚州8年,17岁起就在市内学美发技艺,先后到上海、江苏一带开过美发店,“不过,一直都是亏”。去年年初,熊淦军在临川区上顿渡镇开了一家美发店,并在当地娶妻生子,总算成家。
今年7月初,熊淦军把上顿渡的店面转让后,在市区开了另一家美发店,生意才开始赢利。不过,他一直和父母居住在市区梵罗山内一所破旧的民宅。“从乡下来到城市谋生,他一直都喜交朋友,对朋友比对自己的妹妹都好。”从事卖菜生意的熊国华说,他曾经多次劝过儿子帮助朋友要量力而行。
熊国华坦言他内心里还是为儿子舍己救人的行为自豪,街坊邻居也安慰说:“淦军失去自己的命,却救上两个人,你也就不要再悲伤了。”
就在熊淦军安葬后的第二天,一直陪伴左右的学徒万子能拉着熊淦军的母亲张香红的手说:“阿姨,军军走了还有我呢,以后逢年过节我都来看您的,我就是您的亲儿子。”
熊淦军的妻子因为害怕看到房间内丈夫的东西,想起以前的事情就伤心,抱着孩子回郊外娘家去了。
落水者笔录否定死者救人举动 事件渐趋稳定,当熊国华准备向当地综治委为儿子申请见义勇为的荣誉时却遭遇阻力。
熊国华说,他们夫妻俩都是卖菜谋生,没有多少积蓄,想到孙子尚年幼,于是希望政府认可儿子的义举,以后在上学和就医等方面给予一些帮助。当申报程序进行到镇政府时,被告知需要警方的证明。
浒湾镇一位不具名的党委副书记透露,他们得到的消息是熊淦军不是因为救人而死,而是自己酒后游泳不慎遇难的。
熊国华从当地的浒湾镇派出所得知,这些学徒向警方陈述当时的情况是因为熊淦军自己游得太远,回不了岸,自己溺死的。10月21日,浒湾镇派出所民警黄双剑向记者证实,当时传唤了6名学徒中的4名学徒,他们都没有向警方告知熊淦军救人而亡的事实。
“我当时还特意问了他们,熊淦军是不是因为救人而死的?”民警黄双剑说。
在警方的询问材料上,学徒牧牧陈述:“他怎么会救我?当我喊‘救命’时,老板以为我开玩笑呢,就游过来把我的头往水里按,然后我就迷迷糊糊地被送到了岸上。”
学徒万子能向警方陈述:“我游了一会了就上岸休息,听到牧牧喊‘救命’我就跳下水去救。牧牧因为用力挣扎就把我拉下了水,万路这时游过来把牧牧托上了岸,我也就游回了岸上。”
警方没有对戴志刚和戴建国两人做笔录,民警黄双剑说,这两个人当时也说没有看到熊淦军的身影。他还注意到这些学徒在接受询问时,脸上都挂着庆幸的表情。
当熊淦军的家人因为要申报见义勇为荣誉再向这些学徒了解情况时,牧牧和万子能却又矢口否认熊淦军的救人举动。
熊国华说,他感到很不理解,为什么关于他儿子的死因会出现两个版本,这些学徒的说法又会前后颠倒呢?他希望警方能够重新调查。
落水者称怕担责隐瞒死者救人行为 一起在警方看来很普通的事件,为什么会一波三折呢?6名学徒向死者父母的讲述为什么与向警方陈述的不一样呢?10月19日,记者回访了这些落水学徒,他们年龄最小的17岁,最大的22岁,他们均承认当时对警方撒了谎,隐瞒了真相。
熊淦军事件发生后,他的美发店也转让给了别人,学徒万路和万子能、戴建国也分别离开这家店去了另外两家美发店,他们自称是看到镜子就会想起以前的事情害怕,一个星期都没有工作呆在家里。学徒丁小华继续留在店内。
年龄最小的牧牧说:“我喊‘救命’后,就看到师傅(熊淦军)向我游过来救我,然后我就迷迷糊糊地到了岸上。”
水性不好没有下水游泳的丁小华说,他在岸上看到牧牧游到中间时,开始喊“救命”,阿军(熊淦军)就游过去,带着他往岸边游。当他发现万子能也不行了时,就又去拉万子能。
19岁的戴志刚一直游在后面,他说听到救命声后,就吓得赶紧回到岸上。这时他看到师傅(熊淦军)正在救牧牧和万子能,并分别把他们带到离岸不远的地方,他和丁小华就用棍子去拉牧牧和万子能。
“就当大家在岸上喘气时,却没有顾及到师傅,转眼就不见他的身影了。”戴志刚说,也许是师傅本来就游了很远,然后就救了两个人,体力肯定不支,就沉下去了。
那么这些学徒当初为什么要向警方撒谎呢?
金溪县浒湾镇派出所所长吴国军分析,这些学徒当初可能是担心死者家属要找他们麻烦,害怕要赔钱。
这些学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他们主要担心警方调查后自己可能要担责任,出事后一时慌张,所以就隐瞒了事实。
“有人劝我们向学徒要求经济补偿,但我们不会这么做,因为这钱即使得来,我们也会不安。”张红香说,他们也从来没有向这些学徒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两名被救的学徒牧牧和万子能也都证实这一点,死者家人一直没有给他们施加任何压力。
当时向警方说谎的学徒表示,他们现在很后悔,愿意重新向警方说明事件的真相,并解释他们当初说谎的原因,以告慰师傅和老板的在天之灵。
金溪县浒湾镇派出所所长吴国军说,警方没有重新调查的义务,但是这些学徒如果主动向警方说明实情,警方可以重新做笔录,在调查属实后方可为死者家属申报见义勇为荣誉出具证明。
10月21日下午,6名学徒踏上集体反悔之路,他们到当地派出所讲述了事件的实情。
死者家属希望救人举动得到社会认可 生命已逝,死者家属希望他们的儿子的义举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
死者熊淦军带领6名学徒去游泳,他的营救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呢?按法律解释,见义勇为的特征之一,就是“见义勇为的主体是不负有法定职责或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援引上述法律解释的规定,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熊淦军的行为是履行老板的法定职责。
死者母亲张红香说,儿子做事一直很负责,他奋不顾身救人,是因为溺水的人是他的学徒,他可能认为自己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好他们。
如果熊淦军作为老板有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任,那么这些学徒作为具有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也就有向警方说明实情的义务,并为自己的说谎行为承担后果,悔改是一个补救过错的方式。
熊国华说,申报见义勇为的荣誉和奖金之前,政府和社会首先要确认的是熊淦军救人的行为,这至少在精神上可以给死者家属一些安慰。
6名学徒说,他们的父母还不知道熊淦军是因为营救他们而死,只是批评他们不该去游泳。 □文、图/记者黄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