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海峡两岸新闻交流20年座谈会在京举行 国台办表示将积极推动两岸媒体实现互设常驻机构 新华网北京11月1日电 1987年9月,台湾《自立晚报》记者李永得、徐璐冲破台湾当局的禁令,绕道日本到祖国大陆采访,成为两岸隔绝以来首次到大陆采访的台湾记者。 1987年11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人受国务院办公厅委托发表谈话,欢迎台湾新闻界来大陆采访、交流。两岸新闻交流的大门自此开启。 1991年8月,新华社记者范丽青、中新社记者郭伟锋赴台采访“闽狮渔事件”处理情况,成为40年来第一次赴台采访的大陆记者。 1992年9月,18名大陆记者组团赴台采访,正式开启两岸新闻双向交流的大门。 1993年4月,国务院台办授权福建、上海、广东、海南4省市受理审批台湾记者采访申请。 1994年,大陆方面同意台湾媒体不间断地派记者来大陆采访(即驻点采访)。至今已有11家台湾媒体的记者获准在大陆驻点,地点分别在北京、上海、福州、成都等地。 1996年12月,国务院台办公布《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进一步下放审批权,使拥有台湾记者采访审批权的省市增加到12个,并将申请时间由过去提前1个月缩短为提前10天。 2000年11月,迫于两岸新闻界的强大压力,台湾当局宣布开放4家大陆媒体记者赴台驻点采访。 2001年2月,新华社记者范丽青、陈斌华赴台驻点采访,成为大陆首批赴台驻点采访记者。 2002年12月,国务院台办对《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进行修订,将台湾记者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访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各省、区、市台办和深圳市台办、兵团台办,国务院台办只受理、审批台湾记者来北京市采访和跨省区采访,并进一步简化手续,使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更加方便、快捷。 2004年7月,台湾当局批准中国新闻社记者赴台驻点采访,使获准赴台驻点的大陆新闻单位增至5家。 2005年4月,台湾当局粗暴、无理地停止新华社、人民日报记者在台驻点采访,至今仍未恢复。这种开两岸新闻交流倒车的行为,受到两岸新闻界的同声谴责。大陆方面多次表示,希望台湾当局尽快恢复新华社、人民日报记者赴台驻点采访。 2005年9月,国务院台办宣布将台湾记者来大陆驻点采访时限由1个月延至3个月,且地点不限。 2006年12月,国务院台办发布《关于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规定》,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者同意即可。“规定”受到台湾新闻界的普遍欢迎。(记者李凯整理) 大陆媒体组团访台呼吁两岸新闻交流“大步走” 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茆雷磊)由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新社共8名新闻工作者组成的“大陆媒体赴台访问团”,2日抵达台北,目前正在岛内展开访问、交流行程。两岸新闻业者在交流中共同呼吁两岸新闻交流应该“大步走”。 据报道,在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中华资深记者协会”9月3日在台北举办的“两岸媒体交流座谈会”上,访问团团长、《人民日报》国内政治部主任曹焕荣发言说,迄今已走过20年曲折历程的两岸新闻交流给人们的启示是:两岸新闻交流是两岸同胞的需要,是两岸关系发展的需要,也是两岸新闻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两岸新闻交流发展至今,成果来之不易,需要两岸共同珍惜和维护。两岸新闻交流前景广阔,应该展现更开放的思维和作为。”>>点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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