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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理用能内容列入行政许可范畴,强制审批”,天津开发区公用事业局副局长、节能办公室负责人孙志通日前向记者介绍道。
刚刚成立的天津开发区节能办公室设在公用事业局,负责落实国家和天津市节能减排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成立伊始,就根据天津市今年3月下发的《关于印发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组织制定了《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批办理程序和指南》,凡是区域内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要通过相关部门的用能审批。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在可行性报告中有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内容,对未进行合理用能审查或未通过合理用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或备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规定,根据能源消费状况,企业应配备相应能源计量器具,严格能源计量管理。
孙志通说,现在审批办理程序和指南已编制完成,不久就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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