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葆任四川省委书记 杜青林另有重要任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
会议决定2008年1月19日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南宁闭幕。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的委托,副主任韦家能主持当天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潘琦、邱石元、袁凤兰、徐爱俐、甘幼玶、林灿、陈光明、邵博文出席会议。
当天上午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调整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自治区水文条例、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新修订的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关于废止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施监督的规定的决定;通过了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有关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决定免去孙瑜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韦家能在会议结束时讲话。他说,此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行政机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从目前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前三阶段工作来看,取得了良好成效,达到了阶段性目标。党的十七大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各级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继续推进作风效能建设,突出抓好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建设,确保这项活动目标的全面实现。会议还分别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审判监督制度,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检察监督制度,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自治区“两院”在落实审判监督制度和检察监督制度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希望全区各级法院和检察院不断提高审判监督制度和检察监督工作水平,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促进司法、执法公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韦家能指出,会议决定于2008年1月19日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会议既要总结全区五年来的工作,又要规划好今后的发展蓝图,还要选举新一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领导人及广西出席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等。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加快推进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现在开始,要集中精力,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在抓好学习十七大精神的同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好最后一班岗,努力完成本届人大预定的各项任务,认真总结本届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老一届人大的顺利交替。
自治区副主席李金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欧绍轩、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莫永清等列席当天上午的第三次全体会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07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08年1月19日在南宁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自治区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自治区全区和自治区本级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预算草案,批准自治区本级2008年预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自治区主席、副主席;选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
(2007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决定邀请不是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的以下人员列席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自治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3.在广西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4.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5.自治区党委部、委、办、局各一位负责人;6.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7.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办、厅、局各一位负责人;8.在邕的中直驻桂单位各一位负责人;9.在邕的高等学校各一位负责人;10.自治区各人民团体各一位负责人;11.广西军区、驻桂空军、武警广西总队的主要负责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2007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时间,由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的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调整为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07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唐政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决定免去孙瑜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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