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男孩趁父亲酒醉之际,将父亲推入河中。经过精神病鉴定,男孩有完全责任能力,被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移送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郑俊,18岁,本市人,小学四年级后便辍学,一直无所事事。8岁时,父母办理了离婚手续,郑俊和父亲郑刚一起生活。离婚后,郑刚染上了酗酒的恶习,每次酒后都会拿郑俊出气,他常被父亲打得遍体鳞伤。随着年龄的增长,郑俊对父亲的打骂开始反抗,但每次都被父亲的拳头镇压下去。今年7月5日晚8时左右,郑俊与父亲在路边一家烧烤店吃饭喝酒。看着喝得烂醉如泥的父亲,想到自己可能又会遭受拳脚待遇,郑俊便谎称要方便,将父亲带到河边,趁父亲不备,一把将其推入月牙河内。郑刚开始还大喊救命,但由于醉酒且不会游泳,很快便沉入河底。转天凌晨4时许,郑俊投案自首。
谈到犯罪动机时,郑俊竟说:“我就是想淹死他,去年有一次他酒后用酒杯砸我,从那时起我就产生了把他推到河里淹死的想法。”
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郑俊进行精神疾病鉴定。经过鉴定,郑俊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他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有完全责任能力。他将因自己的行为受到法律的惩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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