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益明
周益明:第一个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上市公司高管
出生日期:1974年5月
身价:2003年以10亿身家跻身于《福布斯》内地富翁榜。
发家史:1993年,周只身一人“北漂”京城。他曾做过电子产品的销售员,后辞职单干开办了自己的小公司,挨家挨户地去商场推销电子产品。1996年,周投资研制防雾灯,并在公安部公开招投标时中标,从而获得他人生中第一笔财富1000万元。1997年,周南下广东,结识“资本大鳄”三九药业的董事长赵新先,从赵处学得资本运作的方法,并以1000万的价格购买三九电脑公司,更名为明伦光电公司。
在成立明伦光电公司之后,周将目标瞄准香港资本市场。2002年8月,周收购香港联交所联大集团75%的股权;次年3月,再次投入3.8亿元收购了明星电力28.14%的股份,使明伦集团成为明星电力第一大股东,周本人也成为明星电力董事长。为制造购买明星电力资格,他出资11万元聘请深圳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做出一份总资产27亿元、净资产12亿元的2002年度资产审计报告(明伦集团),同时与银行周旋,以企业流动资金的名义,从深圳、广州等地银行获得了3.8亿元收购资金。
入主明星电力后不到4个月,周益明就从明星电力划走了5亿元。此后,由周益明主政的明星电力,资金被源源不断地转入明伦集团,手法是司空见惯的对外拆借资金、违规担保等。到案发之时,周益明涉嫌挪用明星电力的资金数额已经累计到7.6亿元。
法网恢恢,2007年4月初,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了终审裁定,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周无期徒刑,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第一个以“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上市公司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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