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25 15:54:49北京日报记者:
我想请问王司长,您提到今年50周年时要纠正汉语拼音的写法不规范的现象。我想问您,哪些是在纠正之列?比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汉语拼音,还有今年奥运会北京做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这是不是也在纠正之列?第二个问题,去年颁布的06年《语言文化生活》里提到,很多常用字跟20年前的不一样,咱们一直说要出台新的,现在公布了没有?
2008-01-25 15:58:02王登峰:
谢谢你的问题。我来回答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由李宇明司长回答。关于纠正汉语拼音使用中不规范的问题,其实你刚才提了两个都是非常有代表性的问题。首先,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英文的拼法,清华大学还在用威妥玛式的拼法。在国家颁布关于使用汉语拼音作为中国地名、人名转写的规定也专门就这个问题提出了一条,就是已经形成品牌的一些机构,或者一些品牌,还是可以继续保持采用原来的拼写办法。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包括现在经常用到的中华铅笔都还是保留了原来拼写的方法,这是允许的。这就像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在某些场合还是允许使用繁体字,比如名人的题词牌匾还是可以的。但是这些都有相应规定,如果是名人题写的店牌名称,旁边要加上副牌。其实汉语拼音在这方面没有更多的要求。应该说像北大、清华采用的这种拼写方法还是可以的,但是我们希望这样的特例越来越少,如果改成通用的唯一的拼法这是最好的。
第二,你具体谈到关于奥运会的双语标识问题。其实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也有很多不同的看法。包括我刚才讲的街名、路名、人名的拼写,现在很多专家也有个别的看法,但是总的来讲是两类:一类是比如立交桥,桥到底是通名还是专名,像朝阳门桥,朝阳门是通名,桥是专名。但是我们国家在1987年12月2日颁布的《关于地名标志不得采用威妥码式等旧拼法和外文的通知》,这是中国地名委员会当时的城乡建设保护部以及国家语言委员会联合颁布的通知,这里面作出了非常清楚的界定。在地名标志上的地名,其专名和通名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不得使用威妥码式的旧拼法,也不得使用英文及其他外文意思,违背上述原则的应及时予以更正。
2008-01-25 15:59:56王登峰:
像这样的问题,尽管有着非常明确的要求,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了,现在有些个别的地方在这方面执行的并不是很好。这跟双语标识不太一样,如果我们为了让外国人能够看清楚这是什么样的地方,应该完全用英文标注,但是当它作为一个地名、建筑物名称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国家标准,同时也是国际标准,采用汉语拼音进行标记。如果在汉语拼音和英文混用,实际既不符合国家标准,也不符合国际标准,这应该属于纠正之列。但是我刚才讲了,现在也有些专家,包括政府官员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比如用汉语拼音标志朝阳门桥,如果不懂汉语的人就不懂得这是桥,但是如果用朝阳门bridge,好象人们就知道是桥。但是这个好象是低估了外国人的智力,因为他一看桥就知道这是桥。所以这里需要有一个观念上的改变,不见得我们用的外文越多,国际化水平就越高。现在还有些地方,比如把时代大街全改成英文了,这个就是更加严重的做法,确实有的地方是这样的。我们说的要纠正不规范的现象,从国家语委的角度来讲我们没有执法的权利,但是我们可以建议,我们也准备向国务院汇报有关这方面的问题。同时,我在这里再次呼吁新闻界的朋友关注这个问题,说的大一点这关系到国家主权,彼此尊重的问题。
但是有的人会说,你是不是给人戴了太大帽子了,但是仔细想想,中国的地方,用的应该是中文,而不应该是中文和外文混杂的名称。国务院还专门发布了当年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时台湾的地名,还是用原来旧的地方。国务院专门下发了规定,向国际提供有关地图中文的注音时,在使用汉语拼音方案,同时用括号括注原来的拼法,这指的是台湾,因为当时台湾用的方案跟我们不一样。这就说明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众多的事情产生的时候,我们国家最高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如此关注汉语拼音,如此关注语言文字,这也体现了汉语拼音语言文字在我们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极端重要地位。我们应该呼吁社会各界,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利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标准和国际标准规范的使用汉语拼音。
2008-01-25 16:04:26王旭明:
王司长,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明确地说,就是任何一个街道、建筑物要做标识,如果你只做一个标识都应该是汉语拼音。比方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就是汉语拼音,如果做两套的话要有中英文对照,但是不许在一套里面又是英文又是中文?
2008-01-25 16:09:22王登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边上注上拼音,但是不可以再挂上外文的牌子,可以在旁边有一个提示的牌子。
2008-01-25 16:10:11王旭明:
那么像王府井street肯定是不对的,汉语拼音和英文在一起肯定是错误的。
2008-01-25 16:10:37王登峰:
实际上除了我们刚才讲的街道、街名、地名以外,在广告上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同一句广告词里面不允许同时出现中文和外文。但是我们看看现在的广告,一句话中文和外文混杂的很多。而且我那天看到一个杂志,前面是英文后面是中文,这些都是不规范的。我们在使用汉语拼音时,确实值得我们关注。
2008-01-25 16:11:02李宇明:
新世纪,我们国家实行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个法里面明确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但是,规范汉字究竟范围是哪些,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因此从那个法律颁布到现在,国家一直在努力制定规范汉字。这个规范汉字表经过六年多近七年的研制,听取了几千人的意见,70多次修改,现在已经准备上报国务院。这是关于规范汉字表的事情。
第二,我在这儿也想说一下《汉语拼音方案》的事情。我只是想提醒大家,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问题。如果今天我们没有《汉语拼音方案》,我们还能如此顺利地过好现在的语言生活吗?第一,你还能很好的跟计算机交换?第二,你还能很好的教外国人汉语吗?第三你还能很好的过海关吗?第四,你还能不去查字典?
所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这是我们党的老一代领导人在五六十年代就这么远见卓识,非常庆幸用这样的拉丁字母设计了这样的拼音方案,而且通过了。当时的背景我们很可能采取原来威妥码字母的形式,很可能会采取日本的假名式的方式,更可能采取斯拉夫字母的方式来作为汉语拼音,但是当时没有这样做,而是用了拉丁字母。用拉丁字母来做《汉语拼音方案》,而且在语言生活中,今天发挥了这么大的作用,我想这是我们在新中国建设史上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关键的问题是,很多人认识不到它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小学教学里面,淡化汉语拼音的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把外文当做国际化,其实用汉语拼音来拼写中国的语言、文字、地名、商标等等,才是真正的国际化,那才叫做国际标准。而用外文,用的只是外文标准。实际你看看,日本的运动员背上背的拉丁字母就没有把姓放在后面,为什么我们有13亿人口的几千年文化历史的大国,非要把我们的姓放在后面呢,我想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
2008-01-25 16:12:01李宇明:
最后,刚才王旭明先生和王登峰先生都在讲地名的问题,我想地名要区分两个内容,一个叫地名标志和单位标志,一个叫地名指示,这是两个不同的东西。所谓“标志”它是代表国家领土,代表政权性质的东西,那必须要用国家的语言文字。作为指路的标志,这个地方到哪儿怎么走,它不是地名标志,它是方便外国人到中国走路的,这样应该越方便别人越好。但是,作为地名的一个标牌,作为像教育部这样的国家单位的标牌,我觉得应该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谢谢!
2008-01-25 16:17:06王旭明:
真是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我们很多习以为常的事情,蕴含着非常多的道理,现在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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