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竹醒过堂 侯恕望 摄(资料图片)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傅汉荣报道:广州一家日报今天赫然以醒目的封面大标题和整版篇幅刊登一条“大新闻”———《简竹醒改判死刑》,此报道引起了广东省高院相关部门的关注。广州最大的“黑帮老大”案又有新进展了吗?今天上午,省高院新闻办负责人特地通过本报对此事作了澄清:简竹醒案早在去年就已尘埃落定,部分媒体翻炒此案纯属“炒冷饭”。 据了解,2005年8月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简竹醒黑帮案作出一审判决:简竹醒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1万元;其他31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零6个月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原公诉机关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过轻,申请省检察院提出了抗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支持了抗诉。另外,该案除简竹醒外的部分被告人也提出了上诉。 2006年4月28日,广东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并在其后作出了终审判决:简竹醒从原来的无期徒刑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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