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7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23年列全国各省区第一位。这是记者日前从浙江省统计局了解到的。 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据对全省城乡住户抽样调查,2007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74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265元,扣除价格因素,分别比上年增长8.4%和8.2%。 2007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091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442元。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4.7%,比上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6.4%,比上年下降了0.8个百分点。 浙江省统计局表示,浙江城乡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其中每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13.9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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