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孔琳 丁炜):4月1日,天津市各公安分局、市公安局直属单位“一把手”向市公安局党委递交了《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这是本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国务院和本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市公安局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会议上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改进作风,深入实际,积极开展公安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研究,不断发现新问题、分析新成因、研究新对策;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基础上,相互协助、主动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切实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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