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总工会:GE厦门通士达严重违法报道不属实
4月17日,国内某媒体在题为《全总:GE厦门通士达严重违法》的报道中提到,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组的孙先生4月16日向记者表示,全总将要求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的在华合作伙伴——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修正工作时间并向员工支付应得加班工资。报道中还说,全总建议劳动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对此事进行查处。
全国总工会新闻处4月17日接受英文《中国日报》采访时表示,全总从未就此事件发表过任何看法,某媒体的这篇报道不属实。
通士达公司也于4月17日发表声明,指出某媒体的这篇报道严重失实,混淆视听,强烈要求该媒体对失实报道进行更正。通士达公司还表示,全国总工会至今未与其正式联系,也没有提出任何整改的要求。
就报道中提到的“记者调查了解到,厦门工厂工人每月收入1300-1600元人民币,相当于184-227美元”,通士达在声明中表示此数据与此前公司向各大媒体提供的数字不符。
就报道中提到的“本报记者调查获悉,他们每周工作时间为57到66小时(每天工作9.5到11个小时,每周工作6天),”,通士达表示,其公司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9.5小时,周一至周五上班,周日休息,周六视订单情况由生产部门通知是否加班。该公司并不存在每周工作六天之说。
关于报道中提到“GE中美工人待遇悬殊……”,通士达解释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国情也与美国不同,把两国工人的工资进行比较欠妥。通士达是严格按照劳动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通士达在声明中说,GE、厦门市劳动监察支队、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厦门市总工会的调查均已显示美国俄亥俄州非政府组织Policy Matters Ohio指责通士达违法的报告(以下简称PMO报告)严重失实。
GE于2008年4月10日公布了为期10天的调查报告,并发表声明称通士达公司没有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也没有证据表明存在PMO报告声称的员工致伤事件发生,相关危险物质认知培训和汞监控项目也都符合要求。在比PMO报告声称所采访的员工范围更广的调查中,并没有员工表示对工作条件和实际操作存在顾虑。
“PMO这种草率且未经过仔细调研便出台的所谓‘报告’中存在与事实不符、不完整、不准确的表述,这对GE以及通士达公司的良好声誉以及企业记录造成了损害,”GE在声明中说。(中国日报网站)
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移花接木写新闻不道德
昨日,网上突然冒出一篇转自《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文章,说“中华全国总工会表态:GE厦门通士达严重违法”。笔者看后大吃一惊:前几天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多家中央权威新闻媒体已经报道,美国通用电气(GE)公司和厦门相关部门深入通士达公司实地调查,用大量的事实批驳了美国一些网站关于“GE在华血汗工厂真相”的不实报道。真相既已大白,何来“严重违法”?难道中华全国总工会真有这样的表态?
笔者开始以为该媒体有何本事,挖到了“独家新闻”。通篇读完,笔者发现文章破绽百出,疑窦丛生。该文用的是中华全国总工会表态的标题,熊姓记者声称采访到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组的“孙先生”,可孙先生是否真的能够代表“全总”表态呢?文中并未交代。据我了解,像“全总”这样的全国性机构,公开表态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规定,怎么会对这样一个记者随意表态和发布消息呢?那只能是记者玩的噱头。
细读下来,文中的噱头还有不少,请看该记者的另一段文字:“孙先生对记者表示:‘如果(美国MPO调查)属实,这是严重违法……’”明明孙先生说的是有前提条件的,而调查结果已经证明个别媒体关于厦门通士达的报道纯属子虚乌有。但记者断章取义,无视大量的事实,用一个假设命题去制造卖点,这名记者连最起码的基本职业道德都没有。他还把违背事实的美国MPO报告当作“宝”,“东摘一段,西引一句”,拼凑成所谓的“证据”,安在厦门通士达的身上,令不明真相的人信以为真,真是祸害不小。
据了解,厦门日报记者事后向这位“孙先生”求证时,他亲口表示,只是就企业的劳动时间和加班工资问题,在电话里谈了一些个人看法,并不针对厦门通士达。他对熊姓记者这一行径表示愤慨。
挖一个坑,叫人跳下去,采用这种卑劣的手段获取新闻,显然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移花接木,置事实于不顾妄下结论,显然破坏的是媒体自身的公信力。笔者以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记者,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新闻的依据,这样的新闻才能取信于公众。毕竟,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厦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