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记者从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获悉,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建国因涉嫌受贿罪于4月9日被云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4月16日被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初步查明,王建国在任个旧市市委组织部部长、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多次收受多人贿赂100余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类似的问题一犯再犯,应该严办!在台上时,张嘴闭嘴都是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自己却背后干这种和自己党纪国法相违背的事,应该对广大人民群众有个交待!顺便说的是,出了这样的事,和主官,和相关职能部门难道没有关联吗,这些人和部门是干什么吃的,仅是挂个牌子,放张桌子的吗?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