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机构今天审查台“公益彩券发行条例修正草案”,要确定分配运动彩券盈余的法源。台“体委会副主委”李高祥表示,会研议单独“运动彩券发行条例”,所有运动彩券盈余都会归体育界。
据台湾媒体报道,运动彩券即将上路,但是台湾的体育发展到底能不能取得运动彩券盈余的分配,岛内相关法令目前都还在审理中。代表体育界的国民党“立委”黄志雄在台“立院”质询时提出,台“体委会”应该单独设置“运动彩券发行条例”,而不是修改公益彩券的盈余分配办法,弄得好像是体育界在和社会福利团体抢盈余。
对此,台“体委会副主委“李高祥强调,该部门将会研议单独的“运动彩券发行条例”,内容和目前台湾“行政院”版的“公益彩券发行条例”有所差异,其中盈余将全部作为体育发展之用,而不是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