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母亲”获刑13年
晚报讯年近五十的中年女子,用女儿及外甥女的照片为幌子,同时谈了三个男友,并从这三个男人身上骗得122万元人民币。昨天,徐汇法院对这起罕见的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扶庆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万元;责令退赔所有违法所得。被告人扶庆莎早年已退职在家,闲来无事常用女儿的电脑上网聊天。从2005年起,她开始上各类交友网站,并在这个时候结识了第一个男友。从2005年至2006年间,她先后与三个男子交往,并用自己的女儿、外甥女的照片作为幌子,欺骗三个男子,先后骗得122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发现,扶庆莎不仅有女儿,而且是有夫之妇。法院认为,扶庆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122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依照刑法之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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