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和天津市公安交管局推出《迎奥运·遵守交通秩序》这一专栏后又出“新招”,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马路上为所欲为者,将“有幸”在本报曝光。本报将联合交管部门以及一些热心读者一起上路巡查、抓拍,只要发现有交通参与者违法、违规,一经交管部门认定,曝光之后紧接着的,就是依法受到处罚。
从已经曝光的这些“反面教材”来看,机动车闯红灯和实线并道是最为突出的两项。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的常识,虚线可以并道、实线不能并道,也是每个驾驶员都十分清楚的,但硬是有人跟这些常识、规则对着干。由此看来,在遵守交通规则这个问题上,还真是“知易行难”。
为什么会形成这种“知易行难”的现象?遵守交规,是一个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老生常谈,“不讲卫生要得病,不守交规要送命”,讲得人们耳朵起茧子。但总有些人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拿这些当耳旁风。依笔者看来,加强交通法规宣传,仅仅强调“遵守交规是为少出事故”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必须把遵守交规问题提高到一个体现市民综合素质、代表城市整体形象的高度才行。
市民的综合素质怎样?城市的交通秩序是一个重要的指征。在许多发达国家,即使是在深夜,即使街道上空无一人,不论机动车还是行人,仍然都严格地按照红绿灯的指挥,该走则走,该停则停,更没有胡乱并道、胡乱抢行之类的事。我们也许会认为,那些地方的人太“死性”,但是,就是这种“死性”,反映了人家的素质——这种素质用在日常工作上,就是高度自觉,高度负责,一丝不苟。流水线上拧螺丝,该拧五圈,绝不会拧四圈半;做出的汉堡该100克,绝不会99克……日久天长,品牌、声誉、质量,就从这些“死性”的素质中产生。什么时候我们也能这样“死性”,就能长进一大块。什么时候我们的街道上不再出现半夜闯红灯,那将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可惜,我们现在不要说是半夜,就是大白天也仍然有人在闯。
所谓素质高低,我认为深层的心理基础,就是心中有没有想着别人。能在考虑自己方便的同时,还能考虑到别人是否也方便,自己的行为是否会给别人带来不便,这就叫素质高,反之,就是素质低。人们常说,细节体现素质,而交通行为当中,这样的细节特别多:你为了并道,堵住后边右拐的一大溜车;你沿着虚线开车,还一边开一边打电话,让后边的车超你也不是、跟着你也不是;你胡乱停车,只求自己方便,堵人家的大门,堵别人出车的道路……这些事情,虽然不至于到威胁生命安全的地步,但影响你的形象,进而是城市的形象。
除了机动车,也想捎带着劝几句行人和骑自行车、电动车的人们。警力有限,警察的主要精力只能用来管机动车,可能有时顾不上管大家。于是大家不看红绿灯、不走规定道路、跨越隔离护栏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而且“法不责众”。在交通上,机动车是“铁包肉”,算是“强势群体”,非机动车和行人算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是应当得到照顾,但“弱势群体”并不永远正确,咱不能“依弱卖弱”,那同样也是一种素质的缺失。
距离奥运会开幕只有3个月了,各行各业都在讲“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奥运不仅是一次体育盛会,也是对我们普通人素质进行的一次大检阅。如果你真的爱我们的国家,就从小事做起,让细节体现自己的高素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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