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联合举行外来工劳模及家属在津落户准迁证发放仪式,10名外来务工劳动模范及家属获得了在津落户的准迁证,从此成为天津的新市民。
市有关部门针对外来务工劳动模范普遍存在的婚后分居、孩子升学等实际情况和困难,出台了优先办理户籍的政策,开辟了简化手续、高效审批的绿色通道,对本人自愿、具备条件的外来务工劳模及家属,进行了集中申报和办理。“五一”前夕,10名外来务工劳模和家属在津落户的审批手续全部办理完毕。今后,还将根据本人自愿,向公安部门申报,由市总工会出具劳模证明,符合条件的随报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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