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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然而对于宁河县某村的农民王实来说却是一种“奢望”,由于家境贫寒,本人又有残疾,王实成了婚姻“困难户”。
2007年10月,宁河县两个“媒婆”来到王实家中为其介绍女友,称女方是河北省人,在本市有亲戚,想在宁河县找个婆家。王实父母听罢十分高兴,表示愿意看一下女方。不久,一自称名叫许诺的女子来到王实家中,女子谈吐大方,人又长得不错。于是,王实的家人按女方家乡的风俗,当面给许诺2000元“踢门槛”钱。
十几天后,许诺和介绍人再次来到王家,声称王实家虽不富裕,但人品好,许诺愿意与王实一起生活。为防止骗婚,王家借机查看了许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见证件没错,王家决定为孩子操办婚事。按照习俗,许诺叫了王实父母“爸爸、妈妈”,王家把东拼西凑的2000元改口钱给了许诺。此后,王实就带着未过门的“媳妇”到县城购买东西,只要许诺看上眼的东西,都予以满足,先后花费万余元。
结婚前一天晚上,许诺说要把她的户口迁到宁河,费用还差5000元,王实家人满足了许诺的要求。之后,双方办理了结婚手续,并举行了婚礼。三天后,妻子称要按家乡风俗,回河北省娘家看看。随即,王实打点行装,把媳妇送上回乡之路。几个月中,许诺以回家看望老人、拜访本市亲戚等理由外出,少则十天、多则半月。虽然王实坚持随行,但许诺以各种理由拒绝。2008年1月,王家向许诺“摊牌”,要求夫妻二人到河北省见许诺的家人,许诺见王家态度强硬,假意答应。王实按照许诺的吩咐到商店购买物品,回到家中后发现屋内一片狼藉,妻子已不知去向。于是,王家报警。
案件侦破过程中,芦台派出所民警提供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辖区某出租房内租住一女子,该女子与嫌犯体貌相似。于是警方及时抓获嫌疑人,并确认该女子就是许诺。经讯问,许诺是假名,该女子原名张某,辽宁省人。张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购买了假身份证、户籍证明,再经他人介绍收买了“媒婆”,实施诈骗。目前,张某已被依法逮捕。(文中涉案人员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