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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福建省尤溪县警方成功破获由县公安局挂牌督办的“4.25”强奸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余某然交代了见色起意强奸陈秀玉(化名)的犯罪事实。目前余某然已被尤溪警方刑事拘留。
4月25日,尤溪县公安局坂面派出所接到坂面乡少女陈秀玉报案:其中午从集市赶集回家途经坂面乡坂面村后玉田大来坑路段时,被一中年男子强行拖进路边一小厂房的后沟内奸污。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县公安局对“4.25”强奸案挂牌督办。
据受害人陈秀玉描述:嫌疑人年龄大约三十岁,平头,身高一米七以上,作案时骑着一部绿色的平板摩托车,车架上有一黑色后备箱。办案民警根据受害人的描述展开了大量细致的摸排走访工作,初步把案犯的交通工具锁定为“金轮牌”摩托车。警方对20个行政村,23个工地,360名暂住人口进行排查,案件未取得明显进展,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办案民警并没有气馁,在分析案情时大家一致认为案犯所用的“金轮牌”摩托车在坂面乡并不多见,专案组决定采取“以车找人”方式对坂面乡类似“金轮牌”摩托车逐一排查。
5月11日,治安信息员向民警反馈,坂面乡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余某然有一部“金轮牌”摩托车,而且余某然的年龄、身高、体貌特征与受害人所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特征极为相似。民警迅速对余某然4月25日的行踪展开调查,案发当天中午余某然曾经骑着摩托车外出过。考虑到余某然的身份,办案民警并没有正面接触嫌疑人,而是与陈秀玉一起在坂面信用社对面的二楼窗口对余某然进行秘密辩认。5月12日,当余某然从信用社门口出来时,陈秀玉一眼就认出他就是强奸自己的男子。
犯罪嫌疑人余某然被带回了派出所,在办案民警强大政策攻心下,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交代了4月25日强奸陈秀玉的犯罪事实。 (叶观胜洪美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