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法院的工作人员到东丽区一农民张强家里去执行公务。而张强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拒不执行东丽区法院的裁定,并事先准备了硫酸、煤气罐、斧头等工具,准备以暴力阻碍、抗拒裁定的执行。当天上午9时左右,公安部门协助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时,张强使用暴力手段,用斧头将民警头盔砍裂,妨碍执行公务。
日前,一审法院以妨碍执行公务罪,判处张强有期徒刑一年,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