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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大量奥运物质顺利进出天津港口岸,根据天津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特案特办、确保便利”的原则,该院积极研究部署,最大限度的为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进出境人员和物资提供诉讼便利。并制订保障奥运立案绿色通道的方案,明确立案人员要加强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前掌握涉及奥运物资海上运输的一般情况。熟悉经由海路进出境奥运物资的种类、运输方式、运输环节和涉及部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在咨询、立案手续方面要做到加速审核、快速通过。对进出境的奥运物资发生与海上运输有关的海事纠纷,如货物错运、货物破损、货物丢失等,设立立案绿色通道,实行特案特办,提供24小时立案、保全等全天候服务,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
三是在扣押货物的保全措施方面,对已经到达口岸的奥运物资一律不予扣押;已经扣押事后知晓的凭有效担保和北京奥组委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先放行,后补办相关手续。
四是在诉讼费用方面积极落实减免缓政策,对涉及奥运物资运输的案件,一律缓交诉讼费,并在最后结算时给与不少于50%的诉讼费优惠政策。
五是由庭长亲自审理和执行涉及奥运运输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立案庭督促和协调审理、执行的有关过程,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同时注意不影响奥运期间社会秩序的稳定。
六是对于安保工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等其他工作,按照第一接待人员工作制,及时与公安、海关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