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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的第一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要求的关键一年,也是“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08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意义重大。我们要准确把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大好机遇,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努力建设法治天津、和谐天津。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深化依法治理,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一二三四五六”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主要任务
2.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讲活动。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以宪法为重点,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注重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逐步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实际行动。围绕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确定的任务和奋斗目标,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联合市环保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知识产权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宣传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知识产权、法律援助、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协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做好全市县、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适时集中人员、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大宣讲活动。
3.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实施《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意见》(津治市办联发〔2007〕1号),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研究,规范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教基〔2007〕10号),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教育。落实《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司发通〔2007〕4号),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为教材,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从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角度出发,深入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农民法律知识读本》为教材,搞好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普遍轮训,截至年底轮训人员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二。对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加大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4.积极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教育。二季度启动“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集中一段时间,特别在“6•23国际奥林匹克日”、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期间和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途经本市期间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等与奥运组织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北京奥运会举办前形成高潮。加强宾馆、饭店、车站、机场、旅游景点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场所的法制宣传。通过公交站牌提示、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奥运氛围。
5.整体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结合“法律六进”,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活动。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针对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依法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拓宽“法律六进”新渠道,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开展法律进工地、进军营等系列活动。
6.以“法律进学校”工作为重点,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网络教育体系。认真落实《天津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治市办联发〔2003〕1号)。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在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宣传活动,使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各地区、相关系统开展“法律进学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培养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并推荐1-2个“法律进学校”示范校,参加全市的评比。积极组织参与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法律知识竞赛。
7.以“法律进企业”工作为重点,努力培养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全面落实《天津市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实施意见》(津治市办联发〔2005〕9号),完善企业干部职工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针对工作实际,开展各类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己任,抓好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集约利用土地,增强我市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综合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全市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活动。各地区、相关系统要做好“诚信守法企业”的培养创建工作。适时召开全市“法律进企业”工作经验交流会。
8.继续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维护基层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着眼点和落脚点,确保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农村城镇化的稳步发展。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工作。
9.认真做好“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工作。结合机关、单位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培训,使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不断熟悉和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10.深入开展法制文艺,丰富法制新闻,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理念。鼓励、支持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创作法制文艺作品,促进法制文艺的繁荣发展。认真开展天津市法制文艺情况的调研,为参与全国法制文艺工作座谈会做好准备工作。强化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巩固原有法制节目(栏目),开辟公益广告、法制讲堂等新的宣传形式。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对新闻媒体法制宣传工作的指导,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组织法制新闻业务研讨交流,适时开展天津市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
11.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中期推动,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全面落实。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总结“五五”普法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
12.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重点突出本地区、本系统特色,提高宣传效果,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声势。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节日等,开展集中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社会风尚。
13.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地方立法工作的进程。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健全法律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进平安天津建设,依法打击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14.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领导体制。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加强各级党委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和落实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工作汇报、工作监督等制度。加强各级人大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地区、各系统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区、各系统根据自身特点,研究切实可行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15.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继续开展年度考核和评先工作。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16.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地区、各系统应注意把握重点工作,抓出特色和亮点。注重在发现和培养典型上下功夫,深度挖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适时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观摩、交流。
17.加强调查研究,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深入开展工作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掌握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迫切需求。适时进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调研。开展理论研究,立足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围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法律文化建设,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念。
18.整合资源,加强普治队伍建设。加强与区县、部委的沟通联系,加强合作。全面加强专职、兼职、志愿者三支普法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提高专、兼职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律师、公证行业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各地区要适时组织基层司法所长的法律培训。调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宣传法律的积极性。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协会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发挥讲师团成员优势,加强普法讲师团工作。
19.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普治工作基础性建设,进一步健全普治工作网络。充实完善天津司法行政网、各地区(部门)网站等网络阵地,开展论坛、知识问答、知识竞赛、博客等网上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参与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创建新平台。继续办好各类法制宣传节目(栏目),不断提高质量,努力形成天津的品牌。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市民学校等宣传阵地,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治工作阵地建设,把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结合起来,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讲诚信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设一批区(县)级和市级法制宣传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