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更好地向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东丽区委政法委进行了乡镇法律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多样化的法律服务使农民群众尝到了实实在在的甜头公益法律服务。
一道农村普法“大餐”
2007年1月初,东丽区农民高某终于为儿子讨回了5万元伤残赔偿金。一年前,高某6岁的儿子强强从高速公路隔离网一破损处进入高速公路玩耍,被汽车撞伤。高某多次向有关单位要求赔偿未果,无奈之下,他找到了东丽区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经过公益法律服务者的反复协调,最终达成赔偿协议,高某讨回了5万元的赔偿金。更让他想不到的是,法律服务者没收分文代理费。
公益法律服务是东丽区政委法委为农民群众送上的一道免费法律服务“大餐”。据了解,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半年来,承办了大量涉农案件,累计解答法律咨询539件(次),代书223份,代理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128件,调解纠纷11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件。
公益法律服务之——调解纠纷
东丽区目前有农村人口19.8万、城市人口31.2万、外来人口47.34万。近几年,东丽区人民法院年均受理案件近万件,其中涉农案件占一半以上。全区只有4个法律事务所和23名注册律师,农村法律服务力量相对薄弱。按照东丽区农民的经济状况,聘请律师打官司,几乎要用去全年一半以上的收入。就是在这种背景下,东丽区委政法委建立公益法律服务体系,让农民群众享受免费法律服务。
从河北省兴隆县来津打工的张云飞、潘俊如等人就是公益法律服务的受益者。2006年2月至5月,张云飞等人在“天钢东移”施工工地打工,包工头李某未发给他们一分钱工资。为讨回工资,张云飞等人曾找到有关单位反映问题,却一直没能解决。得知东丽区成立公益法律援助中心后,他们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找到中心寻求法律帮助。在区司法局的支持下,公益援助中心的程律师4次出面找到包工头,最终为24名农民工讨回42029元的工资。
公益法律援助在工作方法上讲求调解优先,向最需要帮助的农民群众伸出援手,并尽可能地减轻他们的诉讼负担。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半年来,我们采取诉讼方式处理的案件仅有70余件,而调解纠纷达到115件。”
公益法律服务之——事前防范
事后法律救济向事前防范转变,农村法律服务的方式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农村法律工作者开始参与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的制定工作,为农业订单合同,农民外出务工合同,农村土地转包、租赁、使用权入股合同等提供起草、审查和公证服务,并为农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培训。
在幺六桥乡,家家户户的院墙上都刷上了有关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法等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宣传语。一位村民说:“天儿热的时候,大家吃完饭在街上乘凉,看着那些书写得整整齐齐的标语,就等于上了一次法律课。”
为给农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东丽区委政法委和司法局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培训活动,对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大讨论,各乡镇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培训。丰年村街采取助理员与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帮一”结对子的形式,进行传帮带式培训,使法律服务工作者了解并掌握了农村工作方法,协调沟通能力也日益提高。
公益法律服务之——长效运行
在无瑕街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兴奋地介绍:“现在进行法律咨询的常客越来越多了。很多村民开始不了解也不信任法律援助,可看着周围其他村民通过我们解决了问题,自己也就尝试着向我们咨询,第一次得到了满意回答,渐渐地就成了我们这里的法律咨询常客。”
面对令人欣喜的局面,东丽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义说:“和以往单纯依靠讲解法条开展普法工作相比,分析具体案件的方式更容易让农民群众接受。面对面的法律服务有利于彻底解决农民群众的法律问题,而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就提供了这样一个载体。”
据介绍,东丽区委政法委下一步将全面开展村级法律服务室的建设工作,尽快在全区建成“农民法律服务之家”,使法律服务更贴近群众,让免费法律服务“大餐”成为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