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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悦,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总队综合科科长。多次被市院嘉奖,曾被授予天津市“市直机关优秀青年”光荣称号,2006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2005、2006年度被评为天津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干部,2006年度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优秀政法干警”、天津市检察系统优秀司法警察。蔡悦同志热爱司法警察工作,无论是参与办案,还是规范管理,无论是打击犯罪,还是服务群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展现新时期司法警察风采。
职责重于泰山
为落实高检院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积极开展调研,总结和回顾近年来的执法和执行任务情况,制定了《天津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参与检察办案工作实务规范》等工作制度,把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职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用制度完善出警用警程序、规范履职行为的机制。从抓基础建设入手,对警队的簿、卡、册进行了重新整理和装订;对政策性法规、文件资料都进行了分门别类、统一、规范管理。同时总结司法警察履职经验和有关办案安全的信息,被高检院简报、天津日报、天津政法报、市院办公室采纳文章90余篇。
在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时上岗、巡视。2005年4月30日晚,他按照往常的做法巡视机关大院,当巡视至大院北面天津市内燃机厂一侧时,发现二楼厂房冒出浓烟,厂房下面停放着机关的车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他立即搬来梯子,发现冒烟的屋内堆满杂物,空无一人,而正是杂物燃起火苗,越烧越大,他立即通知值班干部拨打“119”电话,自己跑到内燃机厂,作为一名法警他第一个爬上了二楼厂房,在大火蔓延之前,消除了可燃物,切断火源,有效控制火情,待两辆消防车赶到时共同消灭了火情。事后,厂方送来感谢信表示感谢。多年来,他忠于履行法警职责,加班加点,常常一年累计加班200多个小时,并从未倒休,认真对待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市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中未发生任何问题,受到领导的肯定。
不惧危险保障办案
在配合业务部门办案过程中,多次协助业务部门出色完成重大任务。一次配合反贪部门到某建筑工地执行搜查任务时,由于受到单位个别领导的挑唆,不明真相的工人围攻上来,一些取得的证据材料面临毁损的危险,两名检察官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蔡悦冲到人群中,大声喝止,“我们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请你们配合。如果你们不停止行动,要负法律责任!”个别人仍在打骂,以至于他的警服被撕破、脸上、身上被抓出血道,但他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仍在讲解法律,又对这位领导说道:“你如果觉得检察机关对你的审查不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反映,但你不能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这是错上加错!”听完这番话,这位单位领导低下头轻声说“我错了,我愿意配合。”于是带着办案人员去了办公室、宿舍,又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证据材料,顺利完成了搜查任务。
文明服务的标兵
在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众上访事件中,耐心细致,文明礼貌,坚持做到对内服务于检察业务、检察干警的需要;对外服务于人民群众,做百姓的贴心人,从小事践行“八荣八耻”。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专项教育活动,和老同志结对子,定期到家中为生活困难的离退休老干部提供帮助,解决老同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热情为老同志送温暖,体现在职干警对老同志的关心,营造尊老、爱老、助老、敬老的和谐氛围,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他虚心学习老共产党员的优秀作风和品德,自觉服务于检察中心工作。
蔡悦同志,16年来始终如一,立足平凡岗位,将自己的全部心血都献给了他挚爱的检察事业,他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真心为人民办事、为人民办好事作为人生准则。在他的身上,充分体现了一名检察干警心向群众、为民执法、无私奉献、公平正义的时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