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司机驾驶未经登记且制动不符合要求的集卡违规上路,结果在高架匝道上集装箱翻落,导致地面人员3死2重伤。笔者昨天从(上海)宝山检察院获悉,涉案司机刘玉飞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2008年5月6日14时30分许,安徽阜阳籍犯罪嫌疑人刘玉飞驾驶重型平板大货车沿A30公路(同济高架)由北向西驶入外环隧道方向匝道时,大货车车头左侧撞到匝道防护墙,车身与水泥防护栏发生碰撞,致使集装箱与车体分离,从高架上坠落至同济路、淞滨路西侧淞滨路695弄口地面,造成包括绿化养护工在内的地面人员3死2重伤,另有5人轻(微)伤。
刘玉飞自称驾驶集卡行至事发弯道时,由于刹车失灵才发生该起事故。经主管部门认定,刘玉飞驾驶未经依法登记且制动装置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机动车超载上路行驶,未按操作规范驾驶,造成特大交通事故,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宝山检察院在案发第二日即派员介入,掌握案情,并提出侦查取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