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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和推动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大港医院日前出台了院务公开规定。
一是对社会公开医疗服务信息、价格信息、行风建设情况。二是为住院患者提供费用“每日清单”、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为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提供查询方式;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复制)服务;向患者公开遇到问题时的解决途径和投诉方式。三是向内部职工公开医院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重大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药品购入、使用情况;岗位设置、聘用、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引进人才,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资调整,奖金分配情况;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医德医风检查考核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建设方面有关情况;大宗物品采购、大型医疗器械购置、维修费用情况,医疗设备招投标情况;基建项目招投标公开情况;质控检查结果报告情况,医疗业务工作量的完成情况。
院务公开采取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编印、发放各类资料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院务公开投诉信箱,采用院务公开栏、党政联席会、职代会、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