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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近日报道,在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章程》第四条“院士标准和条件”中,将增加“品行端正”的表述。增加这一内容,应该说,是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的。正如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在中国工程院第九次院士大会上所作报告中指出的,“近年来科技界受到社会上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思想的不良影响,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科学道德建设面临新的挑战,院士群体的科学道德也面临更高的社会期望”,“一些学术不端行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个别院士疏于对学生和助手的管理而产生不良影响;个别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因夸大成绩而受到质疑,这些都应该引以为戒”。
近年来,因学术腐败而屡发的学术道德问题一直是舆论关注热点。而院士作为中国学术界的最高荣誉,院士群体的道德修养更成为热点中的焦点。因为他们的道德水准不仅代表着自身,甚至也代表着一个国家科学界的道德水准高低。身为院士,不光是一种学术荣誉,更是一种道德荣誉;不光具有学术责任,更有一种道德责任。由于院士们的特殊身份,所以决定了:他们不仅应该,而且必须成为中国学术界的道德楷模和旗帜。
我们可以举出很多的著名院士:钱学森、袁隆平、王选、金怡濂、王永志、闵恩泽……他们在科研学术上是一面旗帜,同时在道德修养上又堪称一代楷模。
然而今天,学术界的乱象是不少的,很多乱象让有良知良心的人痛心不已。有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有在科学研究上弄虚做假的,有昧着良心说话的,有为一些利益集团“代言”的,有故弄玄虚哗众取宠的,有故作惊世之言以自我炒作的,有没付出多少心血却成为研究论文第一作者的……这些根源的产生,其实说穿了,就一个字:利。
这一个“利”字,包涵却很广泛:学术成果上的“利”、学术权力上的“利”、头衔上的“利”、金钱上的“利”等等。在如何对待“利”上,作为我国科学界领军人物、作为中国最高学术荣誉的院士群体必须做出表率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院士大会强调指出,“希望两院院士更加关注人才培养,把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举荐人才作为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发扬我国科技界甘当人梯、提携后学的光荣传统,在培养创新型人才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是党和国家对院士提出的要求。要达到这个要求,要真正做到甘当人梯,没有一种胸怀是不行的,没有合格的道德修养是不行的。面对各种各样的“利”,要看得开、想得通、舍得下,要以国家科学的长远发展为自己最大的“利”。这样的院士,才真正无愧于“院士”的光荣称号。(巫季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