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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20岁左右的男青年走进了公安河东分局中山门派出所。男青年自称朱某,要举报他的朋友张某。朱某告诉民警,自己被张群给骗了。张群对朱某说,他能通过关系买到经济适用房,让朱某帮着找买家,并承诺事成后付给朱某中介费。可是现在房子已经卖出去几套,就等着办手续了,张某却不见了踪影,事主纷纷找朱某理论,朱某万般无奈,只得报警。
问明情况后,派出所将案件移交给分局经侦支队。民警向朱某详细了解情况后,开始着手寻找张某。然而经过调查,民警意外地发现:朱某所说的张某根本不存在!民警觉得蹊跷,再次找朱某询问。朱某神情慌乱,回答问题时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民警当即意识到:朱某报了假警!然而,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洋酒推销员的梦想
朱某出生在本市一个普通家庭,是家中的独子。2007年6月,朱某中专毕业。由于没有过硬的文凭,他一直没找到工作。2007年底,朋友介绍他到一家酒吧做洋酒推销员。
在酒吧工作的日子,让朱某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他推销的洋酒一瓶就要上千元,一些有钱的客人一次就开好几瓶,给小费时一出手就是百元大钞,上万元的消费单据连看也不看就直接买单。有钱人的消费方式深深刺激着朱某的神经,“有钱就有一切”的想法在他的心里渐渐生了根。
从此,朱某开始四处打听来钱的门道,期待着自己有一天也能像那些有钱人一样,夜夜笙歌,纸醉金迷。
经济适用房的“启发”
正当朱某为钱而苦恼时,“机会”忽然出现在他的面前。
2008年3月底,朱某乘出租车到朋友家去,途中经过河东区一处尚未完工的楼盘。朱某一向对房地产很感兴趣,便和司机聊起了眼前的楼盘。司机告诉朱某,这片楼群应该是经济适用房,比商品房要便宜很多,不过需要相关证明和手续才能购买。寥寥几句话,给朱某带来了极大的“启发”。随后,他开始上网查找购买经济适用房所需的证明和市场情况,得知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拆迁证,但一些没有拆迁证的人也对经济适用房很感兴趣,原因就是便宜。朱某觉得这是天上掉下来的好机会,多次到那片楼群进行实地“考察”,心里冒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
他找到了曾在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过的朋友孙某,称自己认识建委的一位领导,能够通过关系买到便宜的经济适用房。按照他的要求,孙某马上跟自己以前的同事取得联系,帮朱某在中介公司登记了出售经济适用房的信息。
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令朱某没有想到的是,卖房信息刚刚发布出去,第二天就有客户上门了。原来,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小刘看过卖房信息后,马上给正要买房的姑姑打了电话,姑姑也觉得这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第二天便和朱某取得了联系。
朱某很快带着小刘的姑姑刘女士到工地看了房子,他指着15号楼告诉刘女士,要卖的房子就在这栋楼,不过由于正在施工,15号楼没有开放,可以到附近的相同户型去看看。看过房型后,刘女士非常满意,当即和朱某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交纳了5万余元定金。朱某承诺25个工作日后可以办理手续,等房子完工就可以入住。
压根不存在的“朋友”
5万多块钱轻松到手,让朱某兴奋不已。拿到钱后,朱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酒吧去把工作辞了。当晚他邀了几个朋友,在酒吧要了一个包间,开了两瓶他推销过的洋酒,又点了几支雪茄,和朋友们狂欢到凌晨。结账时,他学着那些有钱人的样子,将钞票甩在柜台上,不等找零就和朋友扬长而去。
很快,朱某便离开父母,搬出来自己住。他将租来的房子进行了豪华装修,购买了高档家具、家电,又买了不少名牌服装。挥金如土的日子让朱某产生了错觉,认为他的人生似乎本来就该是这样的。
没过多久,中介公司又给朱某打来电话,说又有人要看房子。朱某故伎重施,不到半个月,便将15号楼的6套房子“卖”了出去。此时,距朱某承诺的办理入住手续的时间越来越近,朱某眼看就要穿帮,索性拿着钱躲了起来。几名事主觉得事情不妙,开始分头寻找朱某,最终将他堵在了租住地的门口。大家要求朱某尽快办理手续,否则就要还钱。
然而此时朱某已将骗来的钱挥霍殆尽,根本拿不出钱来。他绞尽脑汁,琢磨出一条脱身之计,到派出所报了假警,将责任全部推到压根不存在的“张某”身上,企图以此逃脱罪责。然而细心的民警很快发现了疑点,戳穿了朱某的谎言。经讯问,朱某交代了以出售经济适用房为手段,先后诈骗6名事主房款共3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