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河东区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涉及灾区孤儿的法定继承纠纷案。接案后,该院及时提供司法救助,第一时间将案件移送审判庭。
本案原告是一名不满6岁的男童小雨(化名),系父母非婚生育。2006年1月,小雨的父母在一起车祸中死亡后,小雨被远在四川的姨母领养,一直居住在四川绵阳。因汶川大地震殃及姨母家乡,致房屋无法居住,小雨只得随姨母来津投靠祖父,没想到遭到拒绝。由于小雨的父亲遭遇车祸后曾经诉讼获赔17万元,被叔父领取,至今未予分割,于是小雨起诉祖父、叔父和同父异母的姐姐,要求继承其父的死亡赔偿金。
河东区法院立案人员热心接待了来院咨询的小雨姨母、姨父。考虑到作为原告的小雨系未成年儿童,其监护人家里又遭遇地震灾害,生活困难,法院根据小雨的申请及时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并在第一时间将该案移送相关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