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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沉浸在纸醉金迷、不劳而获的生活中不能自拔,年仅19岁的王某利用部分市民对经济适用房政策的不了解,通过中介公司兜售所谓“经济适用房准购证”,诈骗30余万元,近日被批准逮捕。警方提示大家购房应走正当合法的渠道,必要时向房管部门咨询,切莫贪便宜入陷阱。
王某是家中的独子,尽管家境并不是十分富裕,从小却也是蜜水里泡大。中专毕业后,眼高手低、好逸恶劳的他一直没有找到工作,晃荡半年多后才在同学小强的介绍下,到某酒吧当了一名洋酒推销员。这个夜夜笙歌的环境让他愈加意识到早日发财致富、及时行乐的“重要性”。在发现不少客人都谈及“房地产业务”后,王某感觉其中有漏洞可钻。
今年3月,王某打车到朋友家去的途中,经过河东区一片正在建设的住宅楼。和司机攀谈过程中,王某发现对方知道这是一片经济适用房,比商品房价格便宜,但是对购买经济适用房所需要的各种手续却不是十分了解。“或许得上面有人才好办事吧……”司机模棱两可的一句感叹让王某“茅塞顿开”,决定以此设陷阱发财致富。随后,他上网查找了有关经济适用房的所有手续,并决定将目标对准“没有拆迁证也想买到经济适用房”的这部分人群。王某多次到该工地“考察”,发现不少楼栋已经开始出售,只有15号楼还处于完全封闭的状态,最终决定将大家都不能进入的15号楼定为“鱼饵”。
随后,王某找到自己的同学小强,吹嘘自己认识了一位建委的高层领导,能买到非常便宜的经济适用房。“我们家有房子,再说也没钱。我就想搭桥挣个中介费完了……”小强曾在某房地产中介工作,听说有这好事便介绍他到中介登广告,同时告诉了自己的亲友。于是,话里话外关于“经济适用房准购证”的广告便出炉了,上当者接踵而至。
房产中介信息员小刘最先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自己的姑姑。王某领着对方来到15号楼前,说就是这栋在“内部销售”,如果要看房型可以去隔壁楼看。一番适度地“背景吹嘘”,再加上低价位,对方很快便觉得这是“天赐良机”,与王某签订了所谓购房协议并交给他5万多元首付款。“您放心,25个工作日,我通知您来办入住手续……”随后的事情如出一辙,王某在不到半个月时间里便将15号楼的房子“卖出”了6套,共骗得30余万元,大肆挥霍。眼见交房日越来越近,他随即变更住址,直到被苦苦寻觅的事主堵在屋内。此时,王某却主动拉大家来到河东唐家口派出所,编造了一套主谋是自己的同事张某、自己同样受骗的谎言,意欲金蝉脱壳。
河东经侦支队随即开始着手调查,并通过大量工作查明了王某利用“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将其依法刑拘。而由于王某已将所骗赃款挥霍一空,6位购房人也是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