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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当保安的一名陕西男子,盗窃公司177个报废的手机液晶显示屏,卖给通讯店经营者。通讯店老板发现显示屏不能使用后,与保安发生争执,结果保安的弟弟一刀将这名老板捅死。经鉴定,涉案显示屏仅价值4.33元。
郑平、郑卫、郑全三兄弟都是陕西华阴市人,郑全在本市一家通讯产品生产企业担任保安。2007年3月的一天,他来到公司无人看管的不良品仓库,窃取仓库内的手机用液晶显示屏(不良品)177个,然后将这些液晶显示屏卖给通讯店的老板高某,得赃款2050元。
高某后来发现这些液晶显示屏均不能使用,遂于同年5月3日21时许,以购买手机配件为名,将郑全约至西青区一条胡同内,要求赔偿损失。二人因此发生激烈口角,郑全一怒之下,打电话叫其兄郑卫过来,郑卫又叫来三弟郑平,并让郑平携带一把弹簧刀赶到现场。
郑卫在与高某交涉过程中,与其发生激烈争执,并对高某进行殴打。就在此时,郑平持刀猛捅高某背部数刀,高某肺脏等器官被刺破,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高某倒地后,郑氏三兄弟逃离现场。
案发后,警方于次日将郑卫和郑全抓获归案。但二人归案后作伪证,谎称是郑全捅的高某,企图让郑平逃避法律制裁。
但同年5月24日,郑全的妻子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持刀行凶的是郑平。警方经查证后属实,并于同年7月5日,在华阴市将郑平抓获归案。
案发后,警方将涉案的液晶显示屏177块收缴。经估价,这些显示屏仅价值人民币4.33元。
近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