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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减轻我的罪行,为了让那些被疾病折磨的人早日离开痛苦,我决定捐献我的造血干细胞。”这是因涉嫌盗窃罪被关押在看守所内的刘亮写给检察官的悔过书中的内容。
今年39岁的刘亮(化名)是内蒙古赤峰市人,2006年,刘亮来到本市武清区打工。一次刘亮去杨村车站铁道边扫煤时正看到王某等人盗窃铁路物资,在王某等人的逼迫下,刘亮和王某等人结成了同伙。自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间,刘亮先后在铁路汉沟车站和杨村车站停留的货物列车上参与作案8起,盗窃化肥、聚乙烯、甘蔗、香烟等物价值11万余元。经举报,刘亮被警方抓获归案。
进入看守所后,刘亮对未来几乎失去了希望,整日不言不语。在看守所管教干部的帮助下,刘亮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决心用行动来报答管教干部的关心。随后,刘亮思考了几天后,决定捐献造血干细胞,并把这一想法写到了悔过书中。
天津造血干细胞库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的人,只要年龄在18岁到45岁之间,在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到市区内采血车就可以进行登记。他们非常愿意接受像刘亮这样的捐献者,但建议刘亮服刑期满后再进行登记。据该负责人介绍,造血干细胞捐献需要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而且如果配型成功后,捐献者至少要在医院住院一个星期,捐献后还要静养一段时间,这些对刘亮来说都是问题。作为服刑人员,他们就医有指定医院,但造血干细胞的采集程序并不是哪家医院都可以做的。刘亮的心情他们可以理解,但目前他们还不能接受刘亮的捐献,一旦服刑期满,刘亮随时可以到天津造血干细胞库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