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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为了赎罪,一名盗窃铁路物资的在押人员准备捐献骨髓救助他人。
2007年初,刘某和弟弟从老家来到本市武清区打工,与焦某(曾因盗窃罪被两次判刑)等几名游手好闲的当地人混在一起后,打起了盗窃铁路物资的歪主意。很快,他们拉拢到当地一名在车站工作的“朋友”,利用这一内线提供情报,合伙盗窃列车上的物资。从2007年3月到今年3月,焦某、刘某等人先后分别合伙在铁路汉沟车站和杨村车站盗窃氯化钾化肥128袋、尿素56袋以及黄果树香烟32箱等物资案值11.1万元。其中,刘某参与盗窃作案6起,涉案金额高达10.6万元,销赃后赃款达4.14万元,他自己分得赃款1.34万元。
案发后,刘某被铁路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因为不走正路,妻子已离他而去,只留下不足两岁的女儿和年逾古稀的老娘。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包括许多在押人员被灾难面前人们身上展现出的“大爱”深深感染,纷纷向向灾区捐款和献血。刘某苦思冥想想为灾区的人们做点什么。
经过几天的思考,他决定向中华骨髓库捐献骨髓,由于自己特殊的羁押身份,不知道这个愿望能否实现。于是,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提笔给承办此案的铁路检察院检察官写了一封长信,信中恳求检察官帮助他完成这个心愿。鉴于在押人员捐献骨髓在本市尚无先例,检察机关希望通过新报协调有关医院帮刘某实现这个愿望。
昨天,记者就刘某准备捐献骨髓一事专门采访了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他首先对刘某主动捐献骨髓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公民捐献骨髓是爱心与责任心的体现,他们会认真研究考虑刘某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