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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水昌带记者看事故现场(本网记者 汪德芬摄)
吴水昌让记者看他头上的伤痕(本网记者 汪德芬摄)
交警部门认定为酒后驾车(本网记者 汪德芬摄) 6月26日,乐东县黄流镇铺村农民吴水昌被时任黄流法庭庭长黄云酒后驾警车撞伤一事,已经有了新的进展。7月2日,吴水昌和黄云签订了调解协议,黄云同意赔偿1.8万元。但吴水昌怀疑这些钱是由法院来付,而不是黄云个人。对此黄云解释说,出车祸当天他在办公事,所以由院里支付一部分赔偿金。 事件回放
2007年9月26日晚上8时许,乐东县黄流镇铺村1队的农民吴水昌沿着国道225线黄流铺村路段右侧行走,想去弟弟家看电视,突然一辆车从他的身后撞过来,昏迷不醒,被送到三亚市人民医院。后来才知道,撞他的是乐东法院黄流法庭的一辆警车,肇事司机是喝多了酒的黄流法庭庭长黄云。
在2007年10月12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明:“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是黄云酒后驾驶机件不全,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吴水昌系行人,无违法行为。”“黄云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水昌无责任。”在黄云支付了住院费及1500元之后,就有人到医院去催吴水昌出院。吴水昌因无钱继续治疗,只好出院了。交警部门组织过两次调解,均因种种原因没有进行。肇事者黄云没有出面找过吴水昌,也没有和他商谈赔偿事宜。当记者采访黄云时,他表示吴水昌要求赔偿的数额太高,所以没同意。但他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争取尽快调解好此事。
肇事者没有道歉赔了1万8经本网曝光后,当地交警部门于7月2日再次组织调解,吴水昌及其家人,黄云和乐东县法院的两位副院长到场。吴水昌告诉记者,他要求黄云支付继续看病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3万元,但对方不同意,只愿意付1.7万元。经过家人的争取,费用增加到1.8万元。吴水昌表示,他原本不愿意在调解书上签字,但是家人说如果不要这些钱,他也没钱治疗,事情越拖越不好,而且对方也说如果不签就不给钱,他只好同意了。
吴水昌说,在整个调解过程中,黄云没有直接和他谈过此事,都是由那两个副院长在说话。一位副院长还说,钱先由黄云垫付。他认为这表示赔偿费用其实是由法院出的,而不是黄云个人。
7月2日下午,黄云把1.8万元交给了吴水昌。吴水昌对记者说,黄云把钱交给他之后就走了,没有道歉。
出车祸时在办公事1.8万元的赔偿数额是如何确定的?黄云表示,这是院里的一位副院长和吴水昌谈下来的,他并没有介入。记者向他求证赔偿费是否由他垫付时,黄云解释说,当时他确实出了车祸,这是他个人的事,但那时他是在办公事,院里也知道。办何种公事,黄云不肯透露。所以赔偿费由他个人出一部分,院里出一部分。黄云说,由于这件事,院里对他进行了处罚,不方便向记者说这些。他对吴水昌感到抱歉,可是吴水昌要求的数额太大,作为法官他很清楚应该赔多少,吴水昌也很清楚,要这么多钱没有依据。 (本文来源:南海网 作者:王晓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