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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在警方的帮助下,辗转逃回新疆的热某终于和失散3个月的儿子在乌鲁木齐重逢。而以沙某为首的一跨省拐卖妇女团伙也被警方一举端掉。
26岁的热某和丈夫买某都是喀什叶城县人,两人有一个两岁的孩子伊某。2008年1月,买某一家来到乌鲁木齐打工。不久后,买某撇下妻儿到其他城市打工。3月初,买某带着一个陌生人沙某回来。“我们打算在陕西合开饭馆,你也去吧。”听着丈夫的计划,热某连忙答应。
3月9日,在沙某的带领下,热某抱着孩子和另外两名从喀什来的妇女来到陕西省汉阴县。不久后,买某称要回新疆接人,从沙某及其女友唐某处借了六万多元钱后离开,从此杳无音信。
“他跑了,还有你!”沙某和唐某见买某没了踪影,即以还债为由,将热某及其孩子扣为人质。为了完全控制热某,沙某将热某的孩子留在汉阴县,由唐某带着热某等3名妇女,前往四川省巴中市一家酒店进行卖淫。
过了几日非人的生活后,3名妇女趁机逃出酒店向巴中市公安局江畔派出所报案。因语言不通,警方让几名妇女回新疆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6月1日,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打拐办接到热某等3名妇女报案称自己被绑架并被强迫卖淫。接报后,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立刻展开调查并迅速与陕西省汉阴县警方联系,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
6月30日,自治区公安厅派出警力前往陕西省汉阴县解救热某的孩子伊某。7月7日晚上,见事情败露,唐某连忙自首,交出了热某两岁的儿子,同时还交代了自己与沙某勾结当地黑恶势力,拐骗、强迫新疆籍女子卖淫的犯罪事实。
据警方介绍,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成员有15人。以沙某为首,其他成员负责从新疆诱骗女子到外地进行卖淫。目前,警方也在积极寻找“失踪”的买某。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本文来源:新疆天山网-新疆都市报 作者: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