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到派出所滋事,因触犯治安处罚法被行政拘留。
7月7日14时40分许,一中年男子来到公安宁河分局苗庄派出所接待厅,值班民警询问他需办理什么事情,闻到该男子身上酒气扑鼻,便劝其回家休息,等酒醒了再来办事。该男子开始借酒劲撒泼,搬动接待座椅,被民警制止。该男子又找辅警借打火机抽烟,辅警说其没带,该男子就把派出所的排椅搬起扔出门外,将椅子摔坏,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经查,该男子李某,35岁,宁河县苗庄镇人。中午,李某在家喝了半斤白酒,又到小饭店喝了4瓶啤酒,酒后来到派出所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