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强调,要继续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
近些年来,因极少数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严重败坏了我们党的声誉,破坏了党的形象,同时也对我们的改革开放,建设小康社会的伟业造成极大的危害,必须尽力根除之。但是,一联系到个人实际时,党内不少人往往会脱口而出:我想腐败也没那条件!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的“大问题”。小人物所说的条件无非就是当官掌权。有这种思想的人认识上有些偏颇,似乎是小官小腐,大官大腐,是官皆腐,无官不腐。往往分不清主流和支流,把党内的腐败现象过于夸大。
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人们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变化,使得一些握有实权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而不是为民谋利。正因为如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党的先进性建设。通过先进性建设,使党的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重温党章、党纪,提高思想觉悟和自律意识,防止腐败,真心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中华民族在本世纪中叶的伟大复兴。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反腐败要从自身做起,不能因为不具有腐败条件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时常想,如果一旦自己当了官,掌了权,具有了所谓“腐败的条件”,会怎么样?应该说,人都有自私的一面,如果一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注重自律,忘记了党的要求和纪律约束,随时都有可能走入歧途,甚至滑向腐败的深渊。
社会是纷繁复杂的,腐败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作为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大吃大喝,贪图享受,中饱私囊是腐败;对于普通政府工作人员,患得患失,不思进取,不求真务实,也是一种腐败;对于腐败现象虽深恶痛绝,但为了达到自身利益或部门利益去搞不正之风,这本身也是一种腐败。所以说,不是小人物就不具备腐败条件,不存在腐败现象,只不过地位不同,腐败的形式与表现不同,有的是表现在物质方面,有些则是表现在精神方面。关键在于个人抵制诱惑的免疫力,同时也考验自己遵纪守法的意志力。要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从自身做起:
首先,在思想上要自觉地接受教育,加强学习,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每一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地接受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规的教育,筑牢防腐拒腐的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加强党性修养,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其次,在行动上要拒腐蚀,永不贪。要相信“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己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对于不义之财“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要依靠诚实劳动,获取正当的收益,老老实实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再次,要以身作则,不为一己私利去搞不正之风,以至于助长腐败的风气。要揭露和举报腐败分子,发挥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使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成为过街老鼠。最后,对反腐败工作要坚定信心。要看到我们党内虽然存在少数蜕化变质的腐败分子,但是像郑培民、孔繁森、任长霞式的好干部、好党员仍然是我们党的主流和中坚力量。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反腐败斗争是深得民心的重大举措。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相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必然会取得胜利,党风和社会风气一定会根本好转。
总之,只要我们每一个党员都能按照党章的要求,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的事业就一定会兴旺发达,我们党就会永远保持青春活力和战斗力、凝聚力,从而带领全国人民完成执政兴国,振兴中华的伟大历史使命。(长江大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