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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新确定的20项民心工程,市民政局实施四项扶持措施,加快发展天津市养老服务业。
这些措施包括:
一、对各区县新增国办养老机构床位给予每张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农村敬老院每张新增床位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对社会力量兴建、扩建养老机构,通过市财政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每年每张床位600元的补贴。
三、对养老机构服务员和居家养老服务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用工补贴和培训补贴。
四、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