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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今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昨天,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科学合理地填报中招志愿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是中招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中招录取原则的基础性工作。
市中招办提醒,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和总分值以及中招政策、招生计划等,都较去年有变化。特别是今年对报考市重点高中考生的学业考查成绩提出相应要求,报考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在市级学业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4个科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达到“良好”标准,其他科目达到合格标准;区县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详细了解今年的中招政策、办法和计划,多向有关招生学校咨询,并经慎重考虑再填报志愿。
考生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生简章和志愿表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由市中招办统一印制的志愿表,考生及其家长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自主选择志愿。在考生升学成绩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比较其是否现役军人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2007至2008学年度区县级三好学生或区县级优秀学生干部,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录取优先。由此确定升学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
此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选报志愿并保持志愿的适当梯度,以便增加录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