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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偿还赌债,一男子用已出售房产的房产证作抵押,最终东窗事发以“诈骗罪”被逮捕。
孙某在大港区某公司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自从陷入赌博的泥潭,日子就过得每况愈下。2006年他卖掉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为了节省契税,孙某与买主商定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因而房产证还在孙某手中。已经背了一身债务的孙某想“翻本儿”,就又打起了那套房产的主意。2007年10月,孙某拿已经卖掉的房子作抵押,借到15万元,并约定两个月后还清。很快两个月过去了,债主联系不上孙某就按照房产证上的地点找过去,结果与房屋的买主相遇,骗局被揭穿,孙某最终因“诈骗罪”被公安塘沽分局经侦支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