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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近日头版刊发《就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中组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民意调查》报道。报道中说,经中央批准,中组部已委托国家统计局从2008年起每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内容主要是,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组工干部形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程度,以及对组织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
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消息一经披露,立即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好评。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组织工作的实际操作中,很大程度上一个干部的前程往往维系在上级领导机关甚至某位主要领导的手里。这就造成了一些干部只讲“对上负责”而根本不管“对下负责”,因为“下”们并不能决定他的前程,所以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之类的丑恶现象和腐败分子才会接连不断出现。
实际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并不是对立的。谁若把二者对立起来看,那么他的思路就发生了问题。“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的,“对上负责”就是“对下负责”;同样,“对下负责”也就是“对上负责”。那些只讲“对上”不管“对下”者,其实并不是真正地“对上负责”,而只是“对上糊弄”。他们的理论叫做“瞒上不瞒下”,一个在老百姓眼里绝对不合格的官员竟可以在仕途上一路绿灯、青云直上,这样的事情也非罕见个案。这些都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很大不满。
在党中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之下,如今组织工作引入了民意调查机制并已开始着手落实,这是很了不起的制度创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通过这项工作的实施,能更全面地、更客观地了解和掌握组织工作的漏洞和问题,把选人用人、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重要工作置于普通干部群众的眼前,接受他们的监督和评判。这样做,可以更好地保障普通群众对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选什么干部、用什么干部更加阳光和透明,可以让更多的德才兼备的好干部脱颖而出,造就更多“对上对下”都能真正负起责来的好官员,让党群干群关系更密切更融洽更和谐。
当然,这一工作肯定还有需要不断完善改进的地方,不可能一出台就尽善尽美,应该对它抱有一定的耐心。但不管怎么说,我们已迈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这一步是非常可喜可贺的,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孔广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