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快报讯(记者吴彬通讯员姚琳刘辰)孙明和王强都是本市某重点中学高三的学生,去年10月18日,孙明和王强上体育课,体育老师将学生们分为三个小组,一组进行篮球训练,一组跑步,一组进行足球对抗。当时守门员王强正准备大脚开球,突然孙明跑上前,足球正好撞到孙明的脸上,孙明当即捂着眼睛坐到地上。
去年11月14日,孙明被诊断为孔源性视网膜脱离,后经天津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孙明的伤情为十级伤残。为此,孙明将所在学校和王强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种损失49000余元。在昨日的庭审中,孙明的代理人了解到王强的家庭情况后,当庭表示不再追究王强的赔偿责任,提出撤诉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学校提供的证据不能认定其没有责任,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遂判决学校赔偿孙明各种损失8000余元。(本文所涉及姓名均为化名)(本文来源:天津日报网-城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