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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捷有关程序,台湾有关方面已拟订,将大陆专业人士申请来台时间,由预定来台日两个月前修正为一个月前提出申请。
“陆委会”二十二日召开委员会议,会中由“内政部”提案报告“大陆地区专业人事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第三条修正条文草案。
“陆委会”发言人刘德勋会后对记者表示,此次修正系因应两岸交流持续发展,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交流数量日增,为提升行政效能,并对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交流提供更为便捷化的程序,决定将大陆专业人士提出申请时间由两个月缩短至一个月,“并将申请至发证之行政审查作业时程管控在一个月内完成”。
据指,该修正措施已经“内政部”提报“行政院”核定在案,将于近日内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