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特别报道
公安部部长日前签署命令,表彰一批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本市公安消防总队赴四川抗震救灾救援大队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8名官兵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河东区消防支队特勤一队副队长刘俊祥荣记一等功,4名同志荣记二等功。